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对立项期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2年立项的未结题验收项目137项(见附件1)
2.2023年立项的一年期大创项目716项(二年期项目如已完成项目可提前至本次结题)(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
本次结题采取大创系统线上填报结题材料的形式,各项目组在完成系统内容填报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创新类项目团队还需要提交一份研究期间完成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研究报告(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除研究报告外,还需完成一篇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论文(重复率须低于30%,需提供论文全文和查重报告)。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除研究报告外,还需完成一篇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论文(论文须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正刊公开发表),或参加相关学术会议交流,或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已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且给出了肯定性审查意见,重点考核项目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创新性。
2.创业类项目团队除填报系统结题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一份与项目的生产、销售和运营、获得专利、奖励和表彰、项目成果转化、企业融资(含获得风险投资、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等相关的商业计划书。
国家级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须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并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级别奖励;或项目注册企业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重点考核项目成果的商业价值、社会价值和实践性。
三、结题验收程序
校级和省级项目由各项目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结题答辩验收;国家级项目经院(系)初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答辩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组填报结题材料
5月16日前,项目组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梳理总结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负责人登录学校大创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填报结题验收相关材料(省级和国家级项目需要首先填写项目季度报告,一年期2次,二年期4次),附件应提供与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项目结题成果证明(获奖、论文、专利、实物照片或扫描件等支撑材料)须从大创系统“项目成果管理”中提交,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登陆学校大创管理系统审核提交。
项目结题成果证明提交时间最晚不得超过6月30日,如预计无法按期取得结题必须的相关成果证明,项目应延至二年期)。
(二)院(系)评审
各项目负责人所属院(系)对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校级和省级项目组织结题答辩,学院可以采取系统线上评审或采取线下评审、系统报送的形式,结合评审和答辩情况对项目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验收评定,其中优秀项目占比不超过20%。(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获批相关专利及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奖励的项目优先),各学院校级、省级项目需于5月25日前提交结题审核结果。
(三)学校复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校级和省级项目进行复审,并于5月30日前对国家级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答辩,评选优秀项目占比不超过30%。
请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答辩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加入QQ群:575352914,并关注后续答辩日程安排通知。
四、项目异动
项目延期:2023年立项一年期项目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经指导教师和项目所在学院同意,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在“项目异动管理”栏内填写项目延期申请并重点说明延期理由,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进行系统内审批后自动转为二年期项目,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时限,逾期未结题视为自动终止项目。2022年立项项目不可延期。
项目变更:项目成员变更可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在“项目异动管理”栏内填写项目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同意后生效。
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和项目题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有需要,应可并填写《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见附件3),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作为附件添加到项目异动管理变更申请;
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变更。
五、材料报送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均需各学院管理员通过学校大创管理系统完成评审审核,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相关信息汇总,填写《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可从系统中导出后删减保留必要内容,其中校级和省级项目需填写评审级别,国家级项目无需填写),打印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bzmc_sc@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25日下午17:00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2912
六、结题结果运用
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校级项目由学校颁发结题证书,省级以上项目从“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直接打印结题证书;优秀结题项目纳入年度优秀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评审指标;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终止项目者,学校将收回已拨付的资助款项,并予以通报,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负责人两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双创项目;对于已结题、但仍具有继续研究或实践意义的项目可予以滚动立项。
七、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专家组由工作小组聘任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院(系)项目的评审、推荐、检查、验收。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汇集和项目总结工作,对相关材料应及时建档管理。
附件: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doc
附件4: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滨州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