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3/12/29 04:25

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推进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获批的国家级(82项)、省级(118项)、校级(576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项目组自查、院(系)检查、学校复审的方式进行。对于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学院应对照结题要求重点检查和督促,以便项目期满顺利结题。

三、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解决的对策、后期工作和研究重点等。

四、检查程序

(一)系统填报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滨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从学校教务处网站“大创管理系统”进入,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21.229.45.226:81/BZMC_CX/CXCY/BZMC在线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省级和国家级项目需要首先填写项目季度报告,附件可以上传项目阶段性成果材料(论文初稿、项目进展报告、扫描件或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学校大创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以上流程需在2024310前完成。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登录系统对各项目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各学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核,对中期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对不合格项目予以终止。  

学院管理员315日前登录系统提交学院评审意见

(三)项目变更及延期

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附件1),经项目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登录系统在项目异动管理栏内填写项目变更申请学院管理员审批提交。

(四)项目中期复核

学校对全校2023年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复审,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五、检查结果运用

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给予项目终止处理,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负责人两年内均不得再次申请立项。

六、工作要求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项目此项工作,保证项目推进质量,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项目检查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一览表.xls附件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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